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了对上海市不合格产品进行商品包装跟踪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了98批次产品,经检验,9批次不合格,其中1批次涉及欧莱雅黑精华礼盒因过度包装被通报。
据介绍,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JJF 1244-2010《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等标准要求,对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进行了检验。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发现,在9批次不合格产品中,经营者为利怡达商业置业(上海)有限公司、标称苏州尚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规格型号为“50mL+15mL×2”的欧莱雅黑精华礼盒包装空隙率不合格。不过,抽检通报未提及相关产品涉及的标称商标及生厂日期、批号等情况。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商品只要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占售价比例等3项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就属于过度包装。所谓包装空隙率,是指商品包装内不必要的空间体积与商品销售包装体积的比率。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规定,一瓶50毫升的化妆品,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40%;15毫升的化妆品,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60%;而对于包装内装有两种及两种以上食品或化妆品的综合商品来说,包装空隙率应以单件净含量最大的产品所对应的空隙率为准。
企查查APP查询显示,苏州尚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是欧莱雅在1996年进入中国投资建设的工业生产投资基地。针对此次抽查结果,记者近日通过400电话联系了欧莱雅方面进行采访,客服表示将采访问题反馈到相关部门人员后会回复记者,但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回复。
针对过度包装问题,北京全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黄启瑞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商家对货物包装除了要保护商品之外,还要兼顾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如果使用过度包装欺骗消费者进行消费,消费者可向相关商家要求退货。而对生产经营来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