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把产业和就业作为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治本之举,持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带动脱贫农牧民增收致富。2021年,全区脱贫群众人均纯收入达到14951元,同比增长13.98%。
多项衔接政策措施+金融支持 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为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内蒙古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1+N配套政策文件45件,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进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衔接的政策措施》,从发展规划、政策支持、机制建立、保障措施等方面出台符合实际、因地制宜的政策措施,保持过渡期内主要政策稳定。
内蒙古通过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开展农村牧区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活体牲畜质押贷款业务,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601398)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601939)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等5家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脱贫旗县和重点帮扶旗县推进“富民贷”和“乡村振兴助农贷”业务,确保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需求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应贷尽贷”,从而优化农村金融生态体系,变“输血”为“造血”。
2021年,内蒙古各银行机构累计发放小额信贷149.1亿元,惠及16.5万脱贫户。
壮大乡村优势特色产业 促进农牧民多渠道增收
乡村要振兴,产业必振兴。内蒙古立足农牧业资源、绿色生态资源等优势,围绕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特色产业项目扶持力度,提升产业增收能力。一方面,鼓励各脱贫旗县因地制宜发展农牧业主导产业,着力把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紧紧吸附在产业链条上。以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为例,当地依托区位优势、气候特点,在隆兴昌镇、胜丰镇共投入1500万元集中建设灯笼红香瓜、黄柿子特色种植园区,充分发挥了联农带农作用,带动345户脱贫户参与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户均增收1808元。
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各脱贫旗县旅游、电商、冷链物流等新型产业的发展,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例如,赤峰市林西县积极发展仓储物流、电子商务产业,目前,已建成乡镇电商示范服务站9个、村级电商示范服务点104家,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达3000万元。
此外,内蒙古通过开展农畜产品产销对接,积极巩固产业帮扶成果。例如,坚持外销与内销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继续推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进机关、院校、企业、社区、医院,依托北京双创中心消费帮扶平台,通过京蒙协作消费帮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预算单位采购、各类交易市场、企业和社会组织帮助销售等模式,截至目前,已实现销售脱贫地区农副产品77.85亿元。
发挥经营主体带动作用 提高农牧民收入水平
内蒙古通过完善联农带农联结机制,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深化“龙头企业+合作社+脱贫农牧户”发展模式,支持脱贫旗县建设农资联盟、帮扶车间和产业化示范联合体,依托订单生产、股份经营、吸纳就业等方式增加脱贫人口经营性收入。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实施龙头企业带动项目23个、合作社带动项目61个、帮扶车间项目34个,脱贫地区紧密型农(牧)企利益联结比例达到自治区平均水平。
此外,在以工业为主导产业的城市,内蒙古提出“二产保一产、一产供二产、双产互动”,引导企业积极承担助力乡村振兴的社会责任。以鄂尔多斯(600295)市为例,市委市政府立足当地工矿企业对轻工产品、劳保用品的巨大现实需求,引导工矿企业与嘎查村集体经济、农牧民结成一对一或一对多的股份合作关系,帮助农村牧区产业转型升级,农牧民既在生产厂房当工人、又能下地做农活,有效地带动了广大农牧民稳定增收,成为助推乡村振兴的强大引擎。
截至8月底,内蒙古实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稳岗就业20.44万人,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目标104.2%。(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