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二手房“带押过户”这样办便捷又高效;本文自源广州日报,责任编辑:邵婉云的报道: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规资宣)二手房“带押过户”办理起来是不是麻烦?记者从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二手房“带押过户”已经非常便捷,可以选择多种业务一次申请、同步审核、一次办结,办理时间按其中办理时限最长的登记类别确定,不会增加业务办理时间,也不添加多余的业务环节。
据悉,二手房“带押过户”有以下两种组合,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组合办理。
组合一: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
这就是大家一般理解中的二手房“带押过户”,即买卖双方与同一贷款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后,可在不涂销原有抵押登记的情况下直接申请办理抵押权变更。
组合二: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
与上一个组合有点类似,这次是二手房买卖双方各自对应不同的抵押权人(即两个不同的贷款机构),在买卖双方与抵押权人签订相关协议后,可在不涂销原有抵押登记的情况下直接申请办理抵押权变更及抵押权转移登记业务。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上这些组合在登记机构办理是全流程畅通且高效的,但需买卖双方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并签订相关协议,准备好相应业务材料即可提交申请。
典型案例
2021年,市民梁先生打算将名下位于越秀区的一套房屋交易给他人,但是房屋还有房贷,按照一般的流程,梁先生需要先到银行还清剩余贷款,去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后才能正常交易过户。
在查阅颁布不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后,梁先生了解到,根据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并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随后梁先生与银行、买家沟通协商,明确了可不注销抵押权仅变更抵押权的情况下,办理房产的过户交易。梁先生十分开心,这样一来,既不用面临筹钱还清剩余贷款的压力,又能在最短的时间完成房产过户,实在是一举两得的好办法。
当年11月,梁先生带着银行代表、买家一行人来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不注销抵押权登记的情况下,申请办理房屋的转移、抵押权变更登记。经中心工作人员仔细询问,买家已知悉抵押情况,银行也提供了《带抵押过户证明》、与买家签订的新抵押合同等必备申请材料。经审核材料符合登记要求后,中心为梁先生办理了名下房屋的转移、抵押权变更登记。买方、卖方、抵押权人均对这种高效便利的组合办理登记服务非常满意。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表示,将会在不动产登记多项业务组合“一次申请、一次办结”下功夫,持续优化、简化办理环节,为企业、个人节省更多的办事时间和成本,为大家带来更高效、便捷的办理体验。
本文介绍到这就结束了,感谢广州日报责任编辑:邵婉云辛苦分享。